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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09     作者:   分享到:

为加强教育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调动学生参与公寓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公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1.内务卫生  

内务卫生是宿舍成员负责管理的建筑设施和物品的卫生状况和寝室布局,包括床铺、书架、蚊帐、地面、墙面、门窗、家具、灯具与电气设施、床下物品、暖气及其管道、学习生活用品、卫生工具等。要求是:

①干净清洁: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墙壁、地面、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整洁。

②整齐统一:床铺叠放平整,无悬挂衣物,无床围子,字画张贴有序,床上用品、蚊帐、书架、餐具、洗刷用具、床下杂物、鞋、暖瓶、计算机等整齐统一(其中床下杂物箱不多于两个,鞋每人不多于三双,且头里跟外摆放成一直线)。

③健康美观:装饰品位较高,富有文化气息,整体舍容舒适温馨,给人以美感。

④制度落实:宿舍值日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在学院卫生检查中,成绩突出。

2.遵规守纪

宿舍成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团结互助,举止文明,模范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其它学生公寓各项制度及规定,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违纪现象,并在遵规守纪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文化建设

注重加强宿舍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和院系开展的各项公寓文化建设活动,能够自发组织品味高雅的宿舍活动,成绩突出。宿舍成员团结和睦,宿舍内学风正、格调高。

4.宿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文明宿舍:

①宿舍发生失盗,并被保卫部门确认为内盗的。

②宿舍成员受过纪律处分或处罚的。

③一学期曾连续三个星期卫生检查中排名在本楼最后十名的。

④宿舍成员学风较差,学期有不及格现象的。

二、文明宿舍评比程序

1.文明宿舍评比每学期评比一次,比例一般占学生宿舍数10%左右。成绩由公寓管理科每周的检查成绩、院学生会每周的卫生检查及辅导员老师的不定期抽查成绩的综合进行评定。

2.文明宿舍坚持公示制度,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三、宿舍评比成绩使用

1.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按标准加量化成绩计入综合测评;颁发学院证书,并作为学校评选标兵宿舍的参考,获奖情况装入学生档案。

2.班级文明宿舍比例作为先优班集体评选依据之一。

3.一个学期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一直较差的,成员不得参与本学期优秀奖学金及各种先优称号评比。

 

 

教育学院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