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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签署交流生协议
发布时间:2014-01-24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jyxy' title='jyxy'>jyxy</a>   分享到:

日前,教育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签署交流生协议,标志着我校与南京师范大学的本科生交流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经过我校教育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多次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协议,每年从学前教育专业二或三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到南京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年;南京师范大学为交流生提供与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同等的各项学习和生活待遇,学习期满,南京师范大学出具交流生学业成绩单,我校承认交流生所修课程学分。

交流生工作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拓展学生专业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造就高素质的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