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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音之声”山东女子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作者:佚名   分享到:

为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提升我校人文气息,为我校首批“女子军乐团”的组建选拔人才,经研究决定教育学院将于2015年1月承办“童音之声”山东女子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声乐、器乐方向)。

一、比赛主题:

童音之声——山东女子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二、比赛对象:山东女子学院全体在校生

三、主办单位: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教育学院艺术教育系、教育学院团总支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时间:2015年1月6日—7日 声乐、器乐比赛预赛 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时间:2015年1月8日(周四)下午 器乐比赛决赛

2015年1月8日(周四)晚上 声乐比赛(美声、民族唱法)决赛

2015年1月9日(周五)晚上 声乐比赛(通俗唱法)决赛

地点: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方式:由参赛者自愿报名参加预赛。

2.参赛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学生特点。

3.比赛项目要求

1)比赛将设专业组、非专业组两种组别。专业组范围为教育学院音乐学专业学生,非专业组范围指除音乐学专业以外的各学院各专业学生。

2)声乐专业组比赛限民族、美声两种唱法,选手自选曲目演唱一首,自备钢伴。演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决赛时间可根据曲目适当延长。

3)声乐非专业组比赛设置民族,美声,通俗(限个人参赛)唱法,选手自选曲目演唱一首,美声、民族唱法自备钢伴,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演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4)器乐比赛中演奏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均可。选手自选曲目演奏一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初赛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决赛时尽量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比赛顺序按赛前抽签顺序进行,决赛由抽签决定。

注:参加2014年12月19日王燕声乐大师班现场上课的学生可直接进入决赛。

六、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14年12月27日上午10点,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18654947@qq.com,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纸质版送至普教楼606教育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联系人:高艺电话:13573788315 陈钰瑶13589009685。

七、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奖项设置将按照报名情况决定。

八、注意事项

(一)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乐器自备,乐器音准自己调试。

(二)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参加会议、抽签、比赛,迟到或缺席者直接视为弃权。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 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