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谈话考察,党员推荐,支委会、党总支审查,拟确定于冬冬同志转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
接访地点: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博雅楼118);
联系电话: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86526102;
附件:《教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
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