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鲁人社发〔2017〕45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校对我院增加一名优秀工作者名额,我院根据学校要求重新开展了2018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复评工作。现将考核优秀结果予以公示:
考核优秀人员名单:(以姓氏笔画排序)
刘源
公示时间五天(2019.3.5—3.10)。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影响评优的问题,可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等方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
考核领导小组:86526168 李君
86526777 董吉贺
教育学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