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在博学楼312召开支部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由教育学院学生党员徐雯欣主持,党支部全体学生党员参加。
首先,徐雯欣同志对党支部是什么,《条例》制定的意义以及要求做出了详细的介绍。《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日前发布,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随后,会议着重解读《条例》中的第三章:基本任务、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五章:组织生活。学习《条例》中更贴近学生党员,与党员生活密切相关的条例。《条例》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对创新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组织生活和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后大家认真交流感想并积极讨论回答关于徐雯欣同志提出的问题。
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近期将继续通过党课集中深入学习《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党支部工作活力,坚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使党支部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