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制度建设 >> 正文
教育学院学生党员联系团支部、积极分子 联系宿舍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26     作者:   分享到:

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党总支文件

教育学院学生党员联系团支部、积极分子

联系宿舍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表率作用,加强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使学生党员、积极分子更深入同学、关爱同学,切实将党员、积极分子的先进性落实到实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建立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联系宿舍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先进性作用,以每位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联系新生宿舍的方式,加强与同学之间的联系,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今后的成长成才和“学长同行”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指导考核各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联系宿舍工作。团总支协助对联系人和所联系宿舍进行长期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全院学生党员、积极分子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联系宿舍工作。

三、工作职责

党员联系人要协助新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要帮助新生宿舍舍长开展工作。经常深入联系新生团支部和宿舍(党员与新生团支部交流每月不少于2次,入党积极分子与新生宿舍成员交流每周不少于1次),全面了解对口团支部和宿舍同学的综合状况,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为学生解难释疑,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进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主动向所联系团支部和宿舍的同学宣传党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制度;在所联系宿舍中开展“知党、爱党”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了解所联系团支部和宿舍同学的家庭情况,学习、生活和工作等状况,尤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积极性较差、心理素质较差、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等类型的同学要多关注、多帮助,提出解决困难与化解矛盾的对策和措施,并及时向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或主管领导汇报;

3.加强团支部和宿舍安全卫生文明教育,了解所联系宿舍生活状况,对于赌博、打架、偷盗、上网成瘾、晚归、外宿、违规用电等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说服教育;对于一般性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维护宿舍的安全与稳定,并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辅导员或主管领导汇报;

4.加强团支部和宿舍学风建设,学生党员关心所联系宿舍学生的学习,经常深入宿舍与学生谈心,对学习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等的同学多关心、多帮助,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并及时向辅导员或主管领导汇报;

四、工作方式

1.一个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联系1-2个宿舍。高年级学生宿舍由同年级学生党员负责联系,低年级学生宿舍尽可能由高年级学生党员负责联系。

2.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联系宿舍工作在学生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紧紧围绕院、系学生思政工作主线开展工作;

3.通过座谈、交流和参与宿舍活动等多种方式,主动与所联系宿舍同学谈心,交朋友,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和困难,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4.联系工作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交流。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联系,关心同学,如实填报情况反馈表。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业绩考核

每次填写《学生党员联系团支部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宿舍情况登记表》,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将前上月报表报送学生党支部。党支部汇总情况后,将基本情况书面报送学院党总支书记。如发现特殊情况,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每学期由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党员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依据。

                     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