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发〔2022〕3 号)文件要求,筑牢我院科研工作人员的科研诚信底线,增强科研诚信意识,提高科研工作水平,推动科研成果产出。对科研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梳理,希望广大科研人员引以为戒,充分认清科研诚信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诚信意识,践行诚信要求,遵循学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