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术科研 >> 正文
关于申报民政部2015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教育学院' title='教育学院'>教育学院</a>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当前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理论支撑,现发布民政部2015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指南。

一、参考选题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选题,结合当前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情况以及自身研究专长,确定具体研究内容。

1.城市新区与城市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2.行政区划设置与城镇空间布局及规模结构研究

3.地域型政区与城市型政区比较研究

4.城区与周边县(市)联系程度的量化研究

5.行政区划调整效果实证研究

6.行政区划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

7.行政区划与“一带一路”战略关系研究

8.行政区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关系研究

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基本规范研究

1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名研究——西藏传统村落调查与保护

11.政区更名效果实证研究

12.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普查与标准化研究

13.地名普查质量控制管理研究

14.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地名信息服务模式研究

15.基于物联网的地名信息服务研究

二、课题申报

此次区划地名研究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招标。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民政部2015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五份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招标课题承担单位。中标的课题,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每项课题最多申报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重点课题可酌情增加)。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必须严格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紧围绕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针对行政区划、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前沿性的政策研究,研究报告中必须有不少于5000字的政策建议。

2.研究报告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要求;鼓励在研究中进行量化分析、中外对比研究、古今对比研究、国内不同地方对比研究。

3.研究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重点课题不少于5万字。总报告字数超过5万字的,需要整理出一份1万字以内的概要。研究报告应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具有前沿水平。已发表过和已获奖论文、其他课题成果不得参加结题。文字责任由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报告作者承担。

4.课题组需在10月30日前提交研究报告。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将请有关专家统一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对于通过评审的报告颁发部级课题结题证书。

5.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研究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

6.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和内部刊物上发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琨 联系电话:86526656

电子邮箱:nzxyjhk@163.com

附件1.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

附件2.民政部2015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研究报告撰写要求

科研处

201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