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社科界首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人文素养,以人文艺术作品表现党和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非凡历程以及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推动山东省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山东省社科界首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齐鲁文化会馆
二、参加人员
山东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含离退休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描绘党和人民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辉历程以及齐鲁大地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毛笔书法,宣纸,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厘米),不小于69×46厘米,勿装裱。
2.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
3.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版画均可;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厘米),不小于69×46厘米,勿装裱。
4.摄影作品:单幅和组照均可,规格为10寸照片以上;照片均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和制作。
5.艺术设计作品:环境设计、产品应用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设计等的纸质设计作品。
6.手工艺作品:包括编织、纸艺、绣缝、木作、根雕与其他,纯手工制作,作品不超过100×100厘米;不得购买成品参赛。
五、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六、组织方案
1.征稿:以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统一上报作品。
2.评审:组委会组织我省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各类作品评选,评选结果在省社科联网站上公布。
3.宣传:获奖作品在省社科联等相关网站、相关场馆展出。优秀获奖作品将收录《山东省社科界首届人文艺术作品集》,择机出版。
七、时间安排
作品于9月4日以前上报科研处成果科。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六类作品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获奖作者由主办单位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各类作品具体奖项数额,根据征稿数量按比例确定,拟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若干(10%-20%)。
九、参赛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已参加其他比赛的作品或公开发表的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时请随作品写清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3.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对全部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山东省社科界首届人文艺术作品集》选手统一征订,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进军 张俊华
联系电话:86526015
科研处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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