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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班主任助理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3-12-21     作者:   分享到:

新生工作是学生工作重点,入学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新生入校后面对与中学生活完全不同的大学环境,如果不能使新生及时适应大学生活,往往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影响学业。为了更好的加强对新生的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参照其他高校经验,拟定《班主任助理工作制度》。建立高年级学生助理新生班主任制度,更好的加强对新生的教育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学生工作,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大学阶段担任过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并获得过表彰和奖励。

二、选拔程序及工作要求

1.新学年开始前(约于每年6月),由高年级学生自愿报名,向学院递交申请并上交为期一个月的班主任助理工作方案(纸质版),方案需注明本人姓名,性别,专业,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择优选择进行面试。

2.评估内容包括,是否有学生工作经验,是否有较强的交往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是否有较强的责任心;是否能积极主动的配合班主任做好新生教育;个人成绩可在参考范围内,但应与其他能力综合起来评价,可不做首要条件。

3.参选本专业新生班主任助理,以专业为单位,班级较多专业可考虑多人;每专业新生代理班主任人数可由大三大四学生共同担任。

4.班主任助理一经上任,需尽力完成工作,及时了解新生的各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特殊情况,需配合班主任完成新生军训,班委选举,全程指导新生全学年学习、选课,生活及其他。

5.及时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并将信息反馈给班主任、辅导员。积极与班级学生开展谈心交流,及时做好少数重点问题学生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6.协助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动力,培养良好的学风。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学习顾问工作。

7.了解学生的爱好、特长并加以指导,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项活动;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鼓励所带班级同学积极参与院团委学生会、系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学生自治组织中,丰富学生大学生活。

8.由老师定期召开代理班主任例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并分派下阶段工作任务。

9.高年级学生毕业后,可由本专业大三同学继任下届新生代理班主任,也可参考实际情况重新选拔。

10.考虑实际情况,该制度由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

三、考核评价

1.班主任助理完成工作后,采取本专业师生共同评价方式,对其思想素质、工作积极性、组织管理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成功与不足,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经验。考核合格者,由学院向其颁发班主任助理证书。

2.班主任助理享受与二级学院部长级同等加分。

3.有与我校制度冲突之处,以校规校纪为准。

 

 

教育学院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