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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副院长(A)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19     作者:   分享到:

副院长(A)分工:分管教育学院常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院长做好学科建设以及做好学前教育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等工作。

一、负责常规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做好教学督导组工作,做好学生的教学日常管理、奖惩等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做好科研工作。组织纵向科研课题申报、指导、支持、结题、成果形成及推广工作,加强横向课题研究,提升科研水平。

三、协助院长做好学科建设。培育学科方向,培养引进学术队伍,加强学科平台建设,围绕学科方向组织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活动。

四、负责做好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协助院长做好学前教育研究院建设与发展。制订研究院发展规划,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学术队伍,建立健全研究院规章制度,围绕发展规划所确立的学科方向组织儿童发展与儿童教育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