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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8     作者: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2014年度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度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侧重对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课题研究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应用价值,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办法
   
重点课题不限项。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3项,各院部限报1项、其他单位暂不考虑。因重点课题立项数少,请申报人慎重考虑。  

积极鼓励以团队(集体)形式进行课题研究,凡以团队(集体)申报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已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包括省社科联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本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
  课题申请人在山东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课题管理栏目下载并按要求于5月8日前填写报送《2014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A4稿,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四份),《2014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A4纸双面印刷,一式26份),交各院部。

各院部于5月9日上午将推荐材料交科研处计划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nzxyjhk@163.com

三、立项与结项
  本年度课题拟设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20项和“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40项。重点课题全部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分资助和自筹两种。
  省人文社科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于6月底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负责人收到立项通知后应认真对待,扎实开展研究工作。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须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含2篇)或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应用;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查新。
  课题完成时限为一年,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如为专著,应注意完成时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课题。
  四、成果资助与转化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至5000元,专项资助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省社科联每两年对按期结项的课题进行评优,获得优良等级课题将结集出版。

联系人:白琨  郑涛  联系电话:0531-86526656
 

   

                                                   科研处

                                                                                                      2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