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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8     作者:   分享到:

各项目负责人:

多年来,山东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批准立项了一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所有立项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但截至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项目没有按期结题验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集中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含)以前,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包括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时间安排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集中进行结题验收。

三、有关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将结题报告书和结题材料一式三份交科研处成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nzxycgk@163.com.

2.加强项目管理。对2016年12月15日前,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及负责人,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织不力,结题验收通过率低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减少项目申报限额,直至暂停项目申请资格。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电    话:86526015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