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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8     作者: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联合设立“山东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课题。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中青年社科人才的支持引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

二、课题规划

本课题着眼于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社科研究成果,促进优秀人才不断成长,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

本课题具有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同等的学术地位。课题分为经费资助类和经费自筹类,经费资助类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

本课题完成时限为一年。逾期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延期,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省社科联和省社科规划办批准后方可延期一次最多一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

三、选题要求

本课题选题范围一般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语言文学、文化艺术等基础学科,也可以涉及一些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对“十三五”时期国家和山东省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申报者可参考《指南》(见附件)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四、课题申报

1.申报时间和地点

我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5日上午11: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条件

本课题的申报者除具备省社科规划办对课题负责人限定的申报资格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山东省内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科研机构和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

(3)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在单位是重点培养青年学术骨干;二是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获得重点大学硕士学位之后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大培养前途的,经两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推荐亦可申报);三是近5年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文章。

3.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社科规划其他研究项目的申请;

(2)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课题。承担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社科联各类课题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课题;

(3)拟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其他各类课题和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

(4)省社科规划办的其他限定条件。

4.申报项数

我校申报限额为2项。

5.材料提交

(1)书面材料

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三份)、审查合格的《活页》(一式10份)和《申请书》(一式10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活页》和申请书印刷格式:A4稿,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课题管理”栏目中下载。

(2)电子版材料

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nzxyjhk@163.com

五、立项与结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社科规划办共同管理,专项课题的选题、申报、评审、管理、经费使用、结项及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均按照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和办法执行。省社科联负责对课题研究全程跟踪管理,省社科规划办负责对课题工作全程监督检查,有知情权、建议权和决定权。

联系人:白琨   联系电话:86526656

电子信箱:nzxyjhk@163.com

  

                                                                        科研处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