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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届济南市青年科技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作者:佚名   分享到: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群团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科协组织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调动青年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贡献力量,根据《济南市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济南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济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11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等)工作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较突出者;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3.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4.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科技管理、决策咨询工作中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二、推荐选拔方式、程序及获奖人数

(一)推荐人选。采取单位推荐、学术团体推荐与县(市)区科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校科协可以推荐1-3名本单位的候选人。单位推荐相同专业、相同课题一般不超过2人。要特别注重推荐在基层和生产一线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资格审查。济南市科协成立“济南市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专业评审意见。

(四)社会公示。对拟获奖人选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人选,报市科协主席办公室研究批准后,进行表彰。

本届获奖人数30名左右,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评选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济南市内取得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推荐材料是济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推荐人信誉进行记录。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第十届济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制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信箱。

3.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请在济南市科协网站www.jnkp.cn通知通告栏下载本通知及有关表格。

五、联系方式

人:刘进军 张俊华 联系电话:86526015

电子邮箱:nzxycgk@163.com

附件:济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女院科协秘书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