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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暨全省创业大赛(高校赛区)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作者: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暨全省创业大赛(高校赛区)比赛的通知》精神,按照《关于举办“齐鲁银行杯”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37号)要求,省厅定于近期组织举办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暨全省创业大赛(高校赛区)比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方发布平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

二、参赛对象和条件

全省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及2014—2016届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中,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的个人或创业团队。大赛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两组进行比赛,创业团队组面向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组面向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如下:

(一)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未经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

2.创业扶贫项目;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6.非历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决赛获奖选手、历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选手、历届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未报名参加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其他赛区比赛。

(二)企业组

1.创业时间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2011年7月1日以后在省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小微合法企业及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2.创业扶贫企业或机构;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

5.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6.非历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决赛获奖企业、历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历届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创办企业、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未报名参加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其他赛区比赛。

三、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酌情通过比赛或推选等各种方式于95日(周一)930之前将参赛报名表、创业(商业)计划书以及参赛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23)、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等参赛报名材料报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团队组及企业组各1名(若无法推荐请单独说明,超过930不报的学院视为弃权)。

注:参赛报名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 份),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job6881@163.com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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